最近,政府針對濫用公屋問題採取了一系列行動。房屋署宣布將於 4 月 2 日向超過 25 萬名租戶發放「富戶政策」申報表和「居住情況申報表」,要求租戶在今年 5 月底或之前交回。此外,房屋署還計劃參考警方的「好市民獎」制度,為成功舉報濫用公屋的市民頒發感謝狀和獎勵,預計會在今年內推出。

 

今輪會重點調查新屋邨停車場,長期停泊的貴價車是否租戶持有及有否超出資產上限,又稱會積極考慮定期抽查輪候公屋人士的資產有否超出上限。

 

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指她兩周前曾視察公屋停車場,亦發現有停泊豪華私家車。她提醒車輛都屬要申報的資產範圍,「在我們的公屋系統裏,租金較便宜、生活穩定,能有些儲蓄可買輛車都不是很奇怪的事。但如果是剛剛搬進來很新的一些屋邨,都見到有大家指所謂比較昂貴一點的車,或甚至有『中港牌』,則可能是濫用公屋資源。」

 

同時,羅淑佩表示今年內會推行市民舉報濫用公屋獎賞,獎賞參考價是約 3000 港元。她更表示透過 3000 港元能收回公屋是值得的。